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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市场亟待规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0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家庭装修市场亟待规范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读者来信   家庭装修市场亟待规范   编辑同志:   近年来,随着装修、装饰行业的兴起,因家庭装修引发'...

家庭装修市场亟待规范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读者来信

  家庭装修市场亟待规范
  编辑同志:
  近年来,随着装修、装饰行业的兴起,因家庭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
  今年1—8月份,江西省临川市法院共受理家庭装修纠纷案件1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0%。通过对以上案件的分析,家庭装修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装修双方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根本不签订装修合同,仅凭口头约定;有的虽然签了合同,但合同过于简单,履行中不便于操作,以致发生纠纷时难以划分责任。二是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从业资格,即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而承接装修业务。据统计,该院今年受理的12件装修纠纷案件中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个体装修者6件、装修单位1件,共占58%。由于施工人员素质差,做工粗糙,装修质量得不到保证。有的装修达不到技术质量标准或装修者根本不懂得技术标准;有的则不讲信誉,施工中以次充好,甚至使用伪劣产品装修,坑害用户,严重影响装修质量。
  如何对家庭装修市场加以规范呢?建议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对家庭装修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不具备装饰、装修工程能力的公司坚决清理出市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的合同意识,通过签订合同进一步规范装修市场。
  消费者在接受装修服务时一定要订立合同,对结果作出约定,不要迷信经验和习惯做法,而忽视办理应有的手续。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读者 谢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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