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和阿联签订贸易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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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阿联签订贸易议定书
新华社24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贸易谈判公报。
根据1958年12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贸易和支付协定,中、阿两国政府的代表在北京进行了商谈,并在1960年2月24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第二个协定年度的议定书”。贸易议定书规定了在第二个协定年度内,双方将努力各向对方出口价值相等于一千五百万英镑的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卢绪章代表中国政府签字,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马哈茂德·巴达韦·希亚提博士代表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签字。
在谈判期间,双方对第一个协定年度议定书的执行情况,一致表示满意,并表示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的经济贸易关系。
谈判是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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