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要提倡
第2版()专栏:
这件事要提倡
田连阡
湖南、福建等地一些农业社开办公共食堂,集体吃饭,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农村新事。它标志着农民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上的新发展,新趋向。在个体经济时代,农民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适应着这种分散的个体经济制度,吃饭也是一家一灶。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广大农村已经合作化,生产再不是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以社为单位在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建设运动和广泛开展着的技术改革运动,使广大农村经常处于紧张的突击状态,劳动力普遍感到不足。集体的生产和紧张的劳动,必然要求有同它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由一家一灶发展成为公共食堂,正是这种要求的反映。报纸上介绍过的农村托儿所,以及缝衣和磨面的组织,也都是适应集体大生产的要求而产生的。
开办公共食堂好处很多,归结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增加了生产劳动者和生产劳动时间。大量的妇女可以从烦琐的柴米油盐中解放出来,投入生产劳动。单身汉子的生产劳动时间也因为有了食堂而可以增加。一般劳动者吃饭时间一致了,就可以省得在生产时你等我,我等你,耽误时间。另一方面,是对改善人与人的关系,尤其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大有好处。从前在做饭和吃饭问题上发生的争吵将大大减少,人们的团结将日益加强。人们的智慧从个体生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就必然向集体事业和文化、政治方面发展。这对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也必然会发生推动作用。
根据各地举办公共食堂的情况,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进步的东西,应该提倡。但是,由于我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是生活在小小的家庭圈子里,对公共食堂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一些疑虑。所以各地在兴办时一定要详细地向农民群众交代政策和具体做法。据说,有的地方有些农民误认为公共食堂就是所谓“大锅饭”,在参加食堂以前就加紧挥霍浪费自己家里的存粮,甚至请亲戚朋友来大吃大喝。这说明他们还不了解举办公共食堂的道理。今后必须用加紧教育的方法来消除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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