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自愿互利原则 逐步进行和平改造 新疆基本实现畜牧业合作化 90%以上的社员收入增加30%左右;60万人开始从游牧生活逐渐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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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自愿互利原则 逐步进行和平改造
新疆基本实现畜牧业合作化
90%以上的社员收入增加30%左右;60万人开始从游牧生活逐渐定居
本报乌鲁木齐19日电 记者霍一禾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大牧区的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基本上实现了畜牧业生产合作化。截至6月5日的不完全统计,各地建立起来的畜牧业生产合作社已有一千六百五十个、公私合营牧场一百一十八个;加入牧业社和合营牧场的牧户,已占自治区总牧户的72%。
畜牧业是新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自治区有牧业县和半农半牧业县二十七个。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的有哈萨克、蒙古、塔吉克、柯尔克孜等四个少数民族,共约六十万人口。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牧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于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有巨大的意义。
自治区牧区的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在各地畜牧业互助合作组织已有很大发展的基础上和1956年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影响下开始进行的。各地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党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和“依靠劳动牧民,特别是贫苦牧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稳步发展畜牧业的基础上,采取不同方式,和平地实现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坚持实行了关于对个体牧民经济,根据自愿互利原则,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把私人所有制改造为集体所有制和对牧主经济,采用和平方式,通过公私合营的办法,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经济等一系列政策,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始终进行得比较健康,受到各族牧民的欢迎。各地在工作过程中,不但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对牲畜的破坏等现象,而且达到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和发展畜牧业生产以及其他生产的目的。
各地建立起来的这些牧业社和合营牧场,在各方面已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两年来的事实证明,凡是建立了牧业社的地方,牲畜的数量都得到了高速度的发展。根据各地多次的一般调查和典型牧业社调查,两年来除有极少数牧业社因灾情特别严重而牲畜没有增加或增加很少外,其余的牧业社的牲畜的净增率一般都很高。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直属县各牧业社,1956年牲畜的净增率绝大多数都在20%左右,有少数牧业社牲畜的净增率高达35%—42%。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各直属县1957年虽遭受了严重旱灾,牧草生长不好,但各牧业社的牲畜不仅没有减少,相反都增加了。如特克斯县在这一年牲畜减少了0.22%,但全县二十七个牧业社的牲畜却净增了30%左右。
各地牧业社建立后,牧民们常年跟着畜群四处游牧因而顾不上其他生产的状况根本改变了。除一些最有放牧经验的人常年看管牲畜外,其余的人都参加了农副业生产活动。据调查,各牧业社农副业生产活动的开展,增加了粮食和饲料的产量,更有利于畜牧业生产。90%以上的牧业社和社员都增加了生产和收入,每年社员的收入一般都增长30%左右。
各地牧业社在改进牲畜的饲养管理、培养兽医技术人员、增加畜群设备和草原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牲畜疾病减少,空怀、流产、早产的现象也减少,畜群繁殖率和成活率提高。
随着牧业社的建立,牧民们从长期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开始逐渐过渡到定居,并开始了有组织有文化的集体生活。现在,各地牧业社除了放牧牲畜的人员以外,其余的人都定居下来了。牧民们在自己的定居点上,建立起新的村庄,修建起新的房舍,并在房舍的周围栽了树,愉快地进行农副业生产和文化学习活动。
各地建立的公私合营牧场,两年来生产和收入也都增加了。一些直接参加生产的牧主还得到初步改造。各地牧业社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高。他们正以大跃进的姿态,争取畜牧业和农副业生产大丰收。(附图片)
上图是新疆巩乃斯种羊场牧放在巩乃斯河畔的今年出生的双羔羊群。右上角是羊场技术员杨尔济(中、穿白衣者)正在鉴定优良的新疆羊种公羊。 新华社记者 武纯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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