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制造煤气机的工厂和有关部门注意!
第3版()专栏:意见簿
请制造煤气机的工厂和有关部门注意!
农业生产大跃进中,为了排水或灌溉,各地纷纷购置煤气机,这本来是好事。商业部门为了支援农业增产,要供应煤气机所用的煤炭,也是应负的责任。但由于缺乏经验和时间紧、任务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浪费现象,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例如:吉林省制造了一批煤气机,只能使用山西省的阳泉煤;山东省的昌乐县(在胶济线)禹城县(在津浦县济南北)在哈尔滨购置了一批煤气机,只能使用内蒙区东部的扎来诺尔煤(在满洲里附近)。在煤气机制成或购到以后,向商业部门要求供应燃料,商业部门若不能按要求品种供应,就影响农田水利的发展,只能从数千里以外调拨煤炭,造成长途、对流的不合理运输,浪费国家运力。我认为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前者是在设计制造时考虑欠全面;后者则是无经验和不懂行。这虽然是前进发展中的个别现象,但若不及时提出来,恐怕其他地区还会发生类似问题,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浪费。因此我建议:
1、请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分配煤气机时一定要注意机器规格,使用煤炭品种,照顾到使用机器地区与煤炭产区不要距离过远。(山东可分给使用阳泉煤的煤气机,吉林可分给使用扎来煤的煤气机。)
2、请煤气机生产部门在设计制造煤气机时一定要注意配合用煤品种,使用地与产区不要距离过远。
3、请各省计划委员会或农业部门在申请、分配或购置煤气机时,一定要注意燃用煤炭品种,使用地与产区不要距离过远。 商业部煤建贸易局 冯稚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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