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推广、使用新农具 中央五单位指示所属作好农具工作
第2版()专栏:
制造、推广、使用新农具
中央五单位指示所属作好农具工作
据新华社15日讯 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商业部、农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0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协作作好1958年农具工作的指示。
指示指出,必须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发扬社会主义的革命干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推广新式农具和改良农具。对改良旧式农具必须十分重视。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予以改良。已改良的经过试验鉴定,群众评议,有成效的即可就地制造,就地推广;但必须保证质量,避免损失。必须加强技术指导、零件供应和修配工作,把已推广出去的新式农具全部使用起来,充分发挥其效能。
指示指出,今后新式农具的制造推广,由地方自行计划,自产自销,中央协助调剂余缺。
指示指出,关于农具贷款问题,今年各省的农贷已经决定交由各省包干使用,对各项贷款不划定专款指标。推广的农具应尽量由农业社以自筹资金购买,对农业社精打细算挖掘潜力之后,确实无力解决的部分,应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指示指出,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全面规划。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要求的农具品种型号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应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作出统一规划。试验研究部门在设计新品种的农具时,应尽量使农具通用、万能,提高农具的利用率。对各种动力应当综合利用。首先应加强耕畜的繁殖和饲养管理。其次还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风力、水力、电力、拖拉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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