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会规定整风办法
第2版()专栏:
政协常委会规定整风办法
新华社15日讯 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最近举行的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整风办法的规定”。
这个规定指出,政协组织应该积极进行整风,通过学习和大辩论的方式,一方面,同资产阶级右派划清界限,破资本主义立场,立社会主义立场;另方面,克服工作中的缺点,改进政协的工作。
规定中提出了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整风办法:一、全国委员会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反右派斗争告一段落并且转入整风之后,应该就各方面辩论中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政协工作等带有根本性和共同性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大辩论。二、参加范围,应该根据自愿原则,广泛吸收政协的在京委员、各工作组的组员、学习座谈会的成员、各民主党派的中央委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和政协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三、学习的文件,以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邓小平同志“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为主,并参考其他有关的重要文件和报纸社论。四、进行整风的方法,应该采取大鸣、大放、大争辩、大字报和座谈会的方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辨明大是大非,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五、全国委员会整风,要广泛听取有关人士的意见,并吸收大辩论中有关政协工作的意见,认真地加以处理,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改进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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