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签订新的贸易协定
第5版()专栏:
中缅签订新的贸易协定
新华社22日讯 为促进中缅两国总理在1954年12月12日的会谈公报中所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以及进一步实施两国间的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1958年2月21日在仰光签订了一个新的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联邦大使姚仲明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缅甸联邦贸易发展部秘书吴巴山代表缅甸联邦政府签字。
双方政府对这个进一步贡献于发展两个友好国家间已经存在的最真挚关系的新的贸易协定的签订,互相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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