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不能按计件工资支付
第3版()专栏:读者来信
病假工资不能按计件工资支付
计件工资制度对刺激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很大。不过,这一制度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干计件活的工人的病假工资计算法,就是一个一直没很好解决的问题。
全总劳动保险部不久前发了一个指示:计件工人病假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按上月计件工资平均小时工资支付;超过七日的,按前三个月的计件工资平均小时工资支付。
我觉得,这个指示还是不妥当。计件工人生产超额了得超额工资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病了,没有生产了,为什么还要像上个月或者前三个月那样领取超额工资呢?这种不合理的“照顾”,既没有遵守“按劳付酬”原则,对计时工人的影响也不好;也就是说,国家多花了钱,但效果并不好。 (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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