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第3版()专栏:
为什么说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孔桑
有人问:为什么说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首先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主要标志。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需要很大并且资源丰富的国家,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周恩来同志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主要要求,就是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建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样的工业体系,能够生产各种主要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基本上满足我国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需要。同时,它也能够生产各种消费品,适当地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重工业是整个工业的骨干。要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首先必须有比较充分发展的和互相配合发展的现代重工业各部门,如:冶金工业,燃料工业,电力工业,机器制造工业,基本化学工业,建筑材料工业等等;以现代工业发展的要求来说,还必须有原子能工业和无线电工业等部门。我们在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经济建设以重工业为中心。我们不仅应当一般地发展各个基本的重工业部门,而且应当特别地建立和加强目前还空白的或者薄弱的重工业部门,使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能够基本上自给,保证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保证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需要,并且保证国防日益现代化的需要。
我国由于地域广阔,要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还必须建立几个强大的工业基地。这些工业基地,本身应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适应国防安全和地区平衡的要求,同时又应当彼此分工和互相配合,以发挥最大的生产效果。
完整的工业体系无疑要求有比较强大的技术力量和比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依靠国内的力量担负起地质的勘察、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新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等艰巨任务。
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因此必须尽可能发展国营工业,同时用社会主义的原则改造私营工业,逐步地使全民所有制的和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工业在整个工业中占绝对的优势,以至成为唯一的经济成分。
工业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占主要地位,重工业生产在整个工业生产中占显著的优势,以及社会主义工业在整个工业中成为唯一的经济成分,这是建立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必然结果。
我们有国内和国际的一切有利条件,使我国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再多一点的时间内建成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
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程中,当工业迅速发展的时候,必须使其他各个经济部门得到相应的发展,首先是农业得到相应的发展。正像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强调地指出的,我们的方针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经验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工业化道路。
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了以苏联帮助设计的一百五十六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六百九十四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一百五十六项重大工程,在第一个五年内开始施工的是一百三十多项,其中有五十七项已经全部或部分建成并且投入生产;在第一个五年内开始施工的全部限额以上工程原定为六百九十四项,实际上达到了八百二十五项,其中约有四百五十项已经全部或部分建成并且投入生产。这一批工业企业,规模都很大,技术都很新,许多是我国过去所从来没有的。已经建成的四百五十个工业企业,为我国的工业化树立了第一批骨干。这批骨干为我国工业提供了巨大的生产能力。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仅中央主管部门由投资而增加的生产能力就有:生铁二百八十多万吨,钢二百二十多万吨,发电容量二百多万瓩,煤五千二百多万吨,冶金机械和矿山机械七万多吨,载重汽车三万辆,硫酸三十多万吨,水泥二百四十多万吨,棉纺绽一百三十多万枚,机制纸十三万多吨,机制糖十五万多吨。这些生产能力,其中大多数超过了旧中国近百年来所积累的全部生产能力,例如钢的生产能力,旧中国最高的数字不到二百万吨(利用的不到一百万吨),而我国在第一个五年内就增加了二百多万吨。而当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工建设的所有八百二十五个限额以上的建设单位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全部建成以后,它们增加的生产能力要比上列数字大得多。
随着四百五十个限额以上的工业建设单位的建成,我国不仅一般地加强了现代化的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电力工业、煤矿工业、石油工业、机器制造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提高了我国工业的生产量,而且重要的还在于我国建立了许多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新的工业部门,从而初步地改变了我国工业过去残缺不全和互不配合的状态。我国在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前,机器制造工业只有制造配件和小型机器的能力,没有冶金设备、采矿设备和发电设备的制造业,也没有飞机、汽车和拖拉机的制造业,国家建设所必需的成套设备和重要的机器,都要依靠进口来解决。我国的冶金工业不仅产量低,而且品种很少,许多重要的金属材料也要依靠进口来解决。而现在,正像李富春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宣布的:我国已经变成为一个具有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效率蒸汽机车制造业、新式机床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及高级合金钢、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业的国家了。我国在1952年只能够生产一百八十多种钢和四百多种规格的钢材,机床的种类也很少,而在1957年,我国已经能够生产三百七十多种钢和三千多种规格的钢材,机床的种类也大约增加了二百多种;许多成套设备也已经能够自己制造了。
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上建成了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这个工业基地拥有各类重工业和各类轻工业,有十个以上大工业城市,仅鞍钢一个企业,钢的生产量就占了全国钢产量的一半以上。在这期间,我们也大大地加强了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的工业基础,五年内上海的工业总产量即增长了将近一倍。我国以武汉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华中工业基地,以包头钢铁联合企业为骨干的华北(内蒙古)工业基地,和西北的新工业区,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同时,在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也开始了部分的工业建设。所有这些工业基地和工业区的建设和加强,使我国工业原来分布不合理的状态开始有所改变,并且使我们有可能依靠比1952年强大得多的工业基础,特别是东北工业基地,来更快地发展内地工业的建设。
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一方面建设了大批的新工业企业,另一方面改造了原有的工业企业,或者进行改建和扩建,或者调整和增加设备,采取了新的技术组织措施,从而大大地增加了生产能力。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的大发展壮大了和锻炼了我国的技术力量。大家知道,技术力量薄弱和技术水平低下曾经是我国在有计划建设初期所遇到的巨大困难之一。可是,经过五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初步地克服了这种困难。在这期间,我国基本建设部门的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增加了七倍,建筑安装的技术人员增加了三点四倍,工业生产部门的技术人员增加了二点六倍,在1957年,这三类技术人员的总数大约达到了六十万人。我国的技术人员由于得到了苏联专家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地学习了苏联的先进经验,在实际工作的锻炼过程中,技术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除了某些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和技术条件要求很高的以外,所有大中型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工业和铁路、水利等工程在内,都可以自己进行设计和施工了。各类重要的工业产品,有许多已经由仿造的阶段开始向自己设计的阶段过渡。
我国工业的大规模建设,国营工业的迅速发展,是同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的。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在1956年已经全部转变为公私合营,私营小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绝大部分也已经转向合作化,我国工业经济的结构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56年底在包括手工业在内的工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已经占54.5%,合作经济占13%,公私合营经济占27.2%,资本主义经济已全部消灭,剩下的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只有5.3%的个体手工业。到1957年底,国营工业的比重已进一步有了提高。
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迅速发展的结果,引起了如下一些比重的变化,1957年比1952年: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41.5%上升为55.5%;现代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26.7%上升为40%左右;生产资料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39.7%上升为52%左右;机器制造工业的产值(不包括金属加工工业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5.2%上升为9%以上。重要的还在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机器设备自给率,达到了60%以上;钢材的自给率达到了80%以上,都比1952年有所提高。应当指出,我国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自给能力的提高,是在建设规模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实现的。在1952年,我国只有少量的新建设,而在1957年,我国基本建设的建筑安装工作量比1952年增长了二倍以上。
从上面一系列的变化可以自然地得出一个结论: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诚然,比之工业发达的国家,比之国内的巨大需要,我国目前的工业水平还是很低的。我们必须再经过两个五年计划或者再多一点时间的刻苦建设,建立起一个基本上完整的工业体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且进一步在完成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时候,在钢铁和其他重要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者超过英国的水平。我们必须做到这一点,也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不但增强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而且已经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奠定了一个牢固的基础。依靠这个基础,我们就能够更加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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