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互调必须有利于国家
第3版()专栏:
工人互调必须有利于国家
甫仁珍同志建议“南北方工人互调回家工作”(见12月1日本报三版),我觉得这个建议不能普遍执行。试想,在大兴安岭伐木的上海工人,调到华东工作,离家固然近了一些,回家探亲的路费也可少花一点,但调到华东来有没有原行业的工做呢?大兴安岭的木材又由谁去砍伐呢?在包头、鞍钢工作的大西南的工人,回家乡后又作什么呢?鞍钢、包钢的建设工作又由谁去担负呢?再由附近农村或城市招收吗?虽然并非绝对不可,但要多少时间才能把他们培养成业务熟练的工人呢?甩一发而动全身,这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不利的。因此,我建议:在南北方工作的职工,只有在有对调的可能并确有利于国家又有利于个人的情况下,才互调回乡工作。
蚌埠淮委工程总队 张存武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