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补助”
第8版()专栏:大家谈
谈“补助”
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寒江
在农村里有的人专靠救济或贷款吃饭;在城市机关里有的人专靠补助生活。这些人之中有不少是好吃懒做的。
我们机关里在讨论下乡、上山时,有人提出意见说:“在机关生活困难有补助,下乡后生活困难谁负责?”“补助”问题居然也成为能不能下乡、上山的理由或条件了。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对补助问题研究一下。为了便于研究先举几个例子:
据人们揭露,某干部在不补助时,吃的是一半细粮、一半粗粮;有了补助,就全部吃细粮。另一个干部在不补助时,半月吃一次肉或鸡,喝一回酒。补助后改为每星期吃一次肉或鸡,喝一回酒。
于是人们把“补助”又叫做“改善生活的费用”。
这是因为什么呢?某些干部品质不好,生活不困难也申请补助,这是其一;掌管福利工作的人员官僚主义,事先不调查了解,事后又不监督、检查,只要申请就批准,这是其二;为什么要补助?它的意义在哪里?既不宣传又不解释,这是其三。
这三个原因得出一个结果:既浪费了国家的钱,又使群众意见满腹,把好事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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