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登记 事后报告
第3版()专栏:
事前登记 事后报告
本报讯 地质部全国地质资料局于1957年12月17日至21日召开了第五届全国地质资料工作会议,决定坚决贯彻地质工作统一登记制度和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制度。
目前我国的地质工作是由几个工业部门同时进行的,重复并行的现象非常严重,不但浪费了国家有限的财力人力,也造成了彼此之间的矛盾,妨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发展。
会议认为,全国地质资料局必须坚决担负起国务院所规定的对全国各有关部门每年所进行的地质工作进行登记和统计的任务。所有一切做地质工作的单位,必须在计划后出队前到工作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地质局地质资料处进行登记。
会议认为,随着全国地质工作统一登记制度的贯彻,将为地质资料的统一汇交制度的贯彻创造有利的条件。一切做地质工作的单位都必须按时向当地地质局地质资料处汇交工作报告,以便提供地质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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