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民工维权有“娘家”
第6版(新农村)专栏:八面来风
济南 民工维权有“娘家”
本报讯 记者何勇报道:在外地进济南的企业中成立工会组织,民工有了“娘家”,维权有了保障。
济南建管局要求在济南施工企业施工周期一年以上、以及与该市施工企业合作周期一年以上的进济、驻济施工企业及劳务队伍,要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济南还积极组建劳务基地,并将在济南建筑市场的施工人员由零散的个体行为过渡为有组织、懂管理的集体行为。目前,已有四川省巴中市及本省巨野县组建了劳务基地,整编建制在济南的施工人员约4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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