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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队伍党建将进一步加强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要建支部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律师队伍党建将进一步加强 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要建支部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律师队伍党建将进一步加强 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要建支部  '...

律师队伍党建将进一步加强 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要建支部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律师队伍党建将进一步加强
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要建支部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目前,我国律师队伍已发展到10多万人,其中党员律师达3万多人。今后,凡具备条件的地方,律师队伍党组织设置都要与律师所的建立同步进行,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这是记者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座谈会获悉的。
  会议提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够,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就便的原则,可成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分布散、规模小、仅有个别党员的新所,可以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在主管机关党支部,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使每一名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努力做到律师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和党的活动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抓紧建立健全各级律师协会党组织,没有建立的要尽快抓紧建立;已经建立的,要抓紧做好完善工作,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省(区、市)律师协会党委(党组)、市(地)律师协会党委或党总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体系。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党建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把律师党建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进一步壮大律师队伍、促进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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