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在四川调研时强调 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第4版(要闻)专栏:
贾春旺在四川调研时强调
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新华社成都12月11日电(记者任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近日在四川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协调水平,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12月7日至10日,贾春旺深入四川成都、德阳等地调研检察工作。贾春旺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都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这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履行批捕、起诉的职能,通过参与诉讼活动,通过查办职务犯罪,通过强化对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贾春旺强调,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是今后检察机关要长期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定要想方设法加强人大、人民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这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所必须的,也是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要自觉、诚心、长期坚持,而且要采取具体措施,使外部监督落到实处、确实有效。通过自我加压,把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这件大事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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