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保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 贵州检查重点建筑企业用工情况
第4版(要闻)专栏:
江苏确保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 贵州检查重点建筑企业用工情况
本报南京12月11日电 记者龚永泉报道:江苏省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春节返乡前足额领到工资。
江苏省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办公室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对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江苏省还将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力度,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快受理、快调解、快仲裁、快执行。对于拒不执行仲裁决定的用人单位,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贵州检查重点建筑企业用工情况
本报贵阳12月11日电 记者汪志球报道:12月9日,贵阳市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事宜,决定拿出3亿元资金,重点解决部分政府重点工程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会议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分赴重点建筑企业进行检查,保证民工在春节前领到工资。
贵州省政府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30日前,对民工集中的建筑企业、在建工地逐一检查用人单位支付民工工资和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责令其立即补发。对由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导致民工和工人工资不能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对于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和工人工资的建筑企业,造成社会影响的,坚决清理出建筑行业。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部门要将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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