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格选配法院领导干部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湖北严格选配法院领导干部
本报武汉12月1日电 针对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中、基层法院院长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推出硬措施,明确规定有五种情形的人不能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这五种人是:已有不廉问题的,担任其他职务不称职需要调整的,年纪偏大为落实职级待遇照顾安排的,没有学过法律专业的,及其他有争议的人。
据悉,今年底、明年初湖北省将有87个市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换届。为做好这次较大规模的院长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法院院长,湖北省高院党组特地向省委呈报,提出3点建议,有五种情形的人不能当院长即是建议之一。报告同时建议要更加严格把好法院院长提名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对院长提名人选提前、大范围、长时间公示。(杜若原 李国清)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