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困难群众 调解注重效果 海州法院司法为民解民忧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保护困难群众 调解注重效果
海州法院司法为民解民忧
本报讯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注重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调解各类纠纷,连续三年没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案件,群众亲切地称海州法院是稳定的“减震器”。
从2001年初起,海州法院对因伤残、下岗、五保户、特困企业等来院起诉的困难群众,准许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近三年来,该院对341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高达360余万元。其中,国有困难企业锦屏磷矿和锦屏化工厂起诉案件67件,海州法院准其缓交诉讼费10万元,执行到位资金559.64万元,保证了10875名退休工人拿到了生活费。
海州法院本着“超前、靠前、提前”的工作思路,抓住可能引发的上访苗头进行排查,帮助辖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员定期轮训,指导他们提前预防,及时处置。他们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深入郊区乡村、田间地头、农户院落,即收即审,即审即结。他们还开通了“民声热线”,今年已受理民事纠纷求助电话187起,加大上门调解的力度,调处率达80%,民事案件收案率年均以20%的幅度下降。(孟宪宝 颜明 朱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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