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建设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引咎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是我们建设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责任政府是与政府无责任或者说政府责任豁免相对的,确定了政府在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甚至从事特定的合法行为情形下应当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作为责任政府,就应当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承担责任,引咎辞职制度是实现责任政府不可缺少的制度组成。在政府无责任的理论指导下,出现过许多任意践踏公民权利的历史,责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引咎辞职制度也是当然的选择。
——陈枫(广东)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