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会徽设计专利未被抢注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体育)专栏:
北京奥运会会徽设计专利未被抢注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奥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舞动的北京”获得我国法律充分保护,设计专利没有被抢注。
前些天,国内某媒体刊登《“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一文。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岩说,经核实,这一新闻严重失实。据北京奥组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得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任何有关“中国印”的外观设计专利被授权。
“中国印·舞动的北京”有两个正式名称,即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和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按照国际奥委会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做法和国际惯例,吸取近几届奥运会的成功经验,北京奥组委已经采取了多种法律措施对北京奥运会会徽加以保护。
刘岩介绍说,在商品流通领域,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包括北京奥运会会徽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因此,任何违法使用北京奥运会会徽的行为,均会被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或侵犯商标权为由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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