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决定增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该《通知》的出台,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加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先天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加强对银行资本的监管,但未将“次级定期债务”规定为银行附属资本的组成部分。目前银行的资本来源除增资扩股、利润分配和准备计提外,缺乏相应的可操作的债务工具,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下降或不能满足监管要求时,难以迅速有效地弥补资本不足。
据悉,银监会此次发出的《通知》适用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通知》将次级债务定义为: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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