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为渔民谋利益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
切实为渔民谋利益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以减轻渔民经济负担为突破口,派出工作组前往全省14个沿海市,对渔业行业收费和渔民负担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制定了免除和调整有关收费的措施,让渔民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后带来的种种好处。
4月18日,北部湾雷州市乌石港的渔民麦华老汉的渔船上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李局长拉着麦华老汉的手,亲切地询问他们家的收入状况,并逐项查问渔业方面的各项收费情况。当得知休渔期间的休渔渔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被免除的消息后,麦华老汉激动地说:“党的政策好哇!我们渔民的好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见图)
在调研的基础上,海洋与渔业局一方面对不合理的收费予以免除:免除了捕捞小贝类专项资源增殖保护费,每年可减轻渔民负担30万元;免除休渔期间的休渔渔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每年可减轻渔民负担180万元;免除渔船检验收费中非检验项目收费,每年可减轻渔民负担350万元。另一方面,降低和调整有关收费标准:改革渔业船舶船铭牌制作办法,每年可减轻渔民负担40万元;调整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港货物港务费等收费的征收标准,每年可减轻渔民负担1400万元。据统计,上述收费的免除、降低和标准的调整,每年共可以减轻渔民负担2000万元。
另外,省海洋与渔业局还通过加大执法力量、打击非法捕捞、“一站式”服务、制定渔民“直通车”制度等渠道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为全省渔业生产保驾护航。(附图片)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