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转变彰显作风改进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
三大转变彰显作风改进
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年,广东省检察院的作风改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恒军一语中的:从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三大转变就可以看出作风建设年的显著成效。
第一大转变是从以往的“案件等检委会”到现在的“检委会等案件”。以前,由于检委会成员都很忙,常常是一个月才开一次会,讨论一次案件,这样的频率常常导致许多案件积压,等待检委会处理。今年以来,检委会将会议频率提高到一个月三次,加快了讨论案件的进度,基本做到有案件及时讨论,不拖延案件的处理时间,常常是检委会上大家讨论完案件后还问有没有案件,因此被戏称为“检委会等案件”。
第二大转变是由原先的“一月一报”改为如今的“一周一报”。“不要小看这个‘月’到‘周’的转变,这样一来我们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比以往多了四倍!但这么一来,我们就能更加及时掌握超期羁押情况,让我们的工作更加主动、有利了。”
原先,由于执行犯在押场所(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等几家的界限不清,交接程序不够规范,也会导致超期羁押现象的出现。今年初,省检察院与公安厅联签下发了通知,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微机联网。目前,全省派驻检察室已经与38个看守所、9个监狱、7个劳教所实现了微机联网。同时,省检察院又在致力开发“驻看守所检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保证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更为及时、准确。
三大转变给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带来了巨大的效果。截至7月底,省检察院处理执法部门超期羁押案件2000多件,按时实现了超期羁押为零的目标。省检察院还根据自身特点,着力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纪律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进行“十查十看”,把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干净干事的新气象。(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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