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述要
第9版(理论)专栏:理论信息
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述要
杜淑华
前不久,北京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联合召开了“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
与会者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与会者指出,《决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贯彻“五个统筹”,做到“五个坚持”,是十分正确的。“五个统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展开,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符合我国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与会者表示,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应从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起;理论联系实际,应从联系北京市工作实际做起。首都理论界要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首都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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