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项措施帮农民工“讨”工资
第4版(要闻)专栏:关注农民工工资清欠
陕西三项措施帮农民工“讨”工资
据新华社西安12月8日电(记者张军、毛海峰)陕西省政府日前宣布,将通过三项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陕西省近期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全省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不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采取惩罚措施,严重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还要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将设立工资拖欠举报电话。对农民工举报的拖欠工资问题,每一件都要认真进行追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建设厅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的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把好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关,让农民工有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的权益。同时要督促用工单位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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