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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3-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

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秀莲今天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工作会议上所说的一番话。
  据介绍,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较高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迅速。中国妇女在50年里达到了西方国家妇女用上百年时间实现的参政程度,经济高速发展使妇女儿童生存状况迅速改善和提高,统一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基本形成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逐步完善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业务体系;三是初步建立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组织机构体系。
  顾秀莲强调,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大意义。她要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继续深入做好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把实施纲要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继续做好实施纲要的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实施纲要的示范市(县)工作。同时,要继续做好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的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计划的如期完成。
  此次会议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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