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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会再次通过“特检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0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韩国会再次通过“特检法”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国会再次通过“特检法”   本报汉城12月4日电 记者徐宝康报道:韩国国会今天就卢武铉总统亲信受贿'...

韩国会再次通过“特检法”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国会再次通过“特检法”
  本报汉城12月4日电 记者徐宝康报道:韩国国会今天就卢武铉总统亲信受贿嫌疑案举行会议,并以209票赞成、54票反对再次通过了关于卢武铉总统亲信涉嫌受贿的“特别检察法”。韩国总统府发言人就此发表评论说,“政府接受国会的决定”。
  韩国总统卢武铉11月25日否决了国会11月10日通过的此法案。根据韩国宪法规定,法案被总统否定后,如果国会再次以2/3以上的票数通过,总统必须在5天内予以公布。如果总统拒绝公布,将由国会议长公布。特检法公布后的15天内,国会议长提请总统完成特别检察官的任命批准程序。被任命的特别检察官和特别检察官助理经过20天的准备,将最迟于明年1月13日开始对卢武铉亲信进行特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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