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洪作贡献 灾后得补偿 安徽行蓄洪区补偿金开始发放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行洪作贡献 灾后得补偿
安徽行蓄洪区补偿金开始发放
本报合肥12月4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12月2日,安徽省召开沿淮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会,宣布全省沿淮国家级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资金总额5.5731亿元,发放工作正式启动,其中农作物、经济林、专业养殖和役畜、农业机械及家庭耐用消费品等4项损失补偿将于元旦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今年汛期,安徽省根据国家防总命令,启用了沿淮9个国家级行蓄洪区。此次补偿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7∶3的比例,中央财政补助3.9012亿元,加上7个行蓄洪区砂压耕地恢复补助经费2000万元,中央财政共补助安徽省4.1012亿元。此外,安徽省防
指启用的省级行蓄洪区的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按照省政府法令规定,省里正在制订具体的补偿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力争年内结束。
安徽省行蓄洪区运用补偿领导小组决定对补偿资金发放“约法三章”:一要及时、准确、足额将补偿资金发放到位,不准任意改变发放对象、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严禁截留、挪用、抵扣补偿资金。二要坚持“三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准暗箱操作,防止弄虚作假。三要由本人持证(行蓄洪区运用损失补偿凭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明)领取补偿资金,不准代扣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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