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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社会捐助活动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捐助步入正轨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0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社会捐助活动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捐助步入正轨 第10版(政治'...

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社会捐助活动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捐助步入正轨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社会捐助活动在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
  社会捐助步入正轨
  本报记者 潘跃
  非典肆虐,大量的抗非药品和物资捐助给了北京、太原、广州等地的医院;云南、甘肃地震,一件件衣被、一箱箱食品源源不断地捐助到灾民手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社会捐助伴随着诸多灾害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慷慨解囊争献爱心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捐助不断,从1949年的“一两米节约救灾活动”到1991年华东水灾,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大水灾的全国性救灾募捐活动,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助互济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成为我国社会捐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在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的意见》,对开展全国范围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作出了部署:明确了捐助地为全国各大中城市;明确了活动名称为“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主要以募集衣被为主;明确了捐助地仓储、消毒、整洗、包装、运输等费用开支的负担模式。
  北京、广东、上海和福建4省市率先开始行动,在春节前20天的时间内,共募集了2000多万件衣被和2000多万元款物,分别支援了陕西、甘肃、云南、青海、四川、贵州等省的灾区、贫困地区,拉开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序幕。
  2001年9月,中办、国办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在全国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切实加强规范和管理。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南海设立了两个捐赠站,每周五上午对机关工作人员开放。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或委托身边工作人员到捐赠站捐款捐物,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捐助领域不断拓宽
  通过社会捐助募集大量资金和物资,有效地帮助了灾区、贫困地区城市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1996年至2002年7年间,全国累计接收捐款94.93亿元,接收衣被9.66亿件,其他物资折款105.05亿元,使3.6亿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成为政府救济的有效补充。
  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领域不断拓宽,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互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捐助物品的种类不断增多,从捐款、捐赠衣被发展到捐赠电器、家具、书籍、文具等;捐助形式更丰富多彩了,从捐款捐物到各种形式的帮扶、志愿行动;受益主体扩大了,不再仅仅局限于解决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已扩展到了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等各方面,如北京市在河北张家口张北灾区援建一所京民小学和一所敬老院;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显现。一些非营利性基金会、民间组织和志愿团体更多地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增加了活力。
  监管体系亟待建立
  北京市民政局吴文彦认为,我国已建立了从国务院到各级民政部门的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社会捐助工作职能管理体制;同时存在着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系统管理体制,彼此之间既不隶属,也无指导关系,缺乏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各行其是,给社会捐助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典型的是一场自然灾害后多头开展捐赠活动,久而久之,在群众的思想上、心理上、经济上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给统计、监督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使社会捐赠做到规范有序,应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对记者说:我国社会捐助制度建设与创新的目标是,避免政府直接参与募捐,大力发展“第三部门(公益性民间组织)”,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的力度,使社会捐助完全回归社会,最终成为一项真正“第三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公益事业。
  他认为,从长远看,政府必须从劝募市场逐步退出,而把注意力集中到扶持和规范公益事业上来。因为政府作为权力部门,发动募捐必然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强制性和组织化动员的特征,频繁开展募捐活动,容易引起公众的逆反心理,募捐的效果将会逐渐下降,也不利于民间组织在这一领域的发展。
  从创新的角度看,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应逐渐从政府行政部门的工作序列中转移出来,而由非营利的社会公益组织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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