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 推进依法治国——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就全国法制宣传日答记者问
第15版(民主与监督)专栏:专访
加强法制宣传 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就全国法制宣传日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武侠
记者:第三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就要到了,请问这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为什么每个法制宣传日都要确定一个主题?
张福森:今年,我们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已经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些法律、法规数量大、涉及面广,法制宣传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每个法制宣传日必须选准主题,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确保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记者:请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的确定是基于什么考虑?
张福森: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明确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我国行政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拥有的部门最多,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需要行政机关来执行。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依法治国目标的最终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做到执政为民,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需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今年,我们把“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作为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坚决克服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切实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者:请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了哪些工作?
张福森:为了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中宣部、司法部于今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12月3日,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将联合召开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将制作播放《法治的力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晚会,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全国普法办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各地、各部门印发了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和纪念封。中国普法网等网站在网上开展了法治论坛、知识竞赛等活动。从11月中旬以来,我们在各大中央新闻媒体上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报道节目。
记者:请问各地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开展了哪些活动?
张福森:目前,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通知的要求,普遍开展了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栏、法制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同时注意创新宣传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精心组织制作了一系列法制新闻、法制影视、法制文艺节目,使宣传活动内容丰富、生动活泼,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12月4日这一天,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活动将达到高潮。
记者:除了抓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以外,明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有哪些?
张福森:明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总的要求是要继续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具体地来讲,要继续加强对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专项斗争,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同时继续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将在总结以往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丰富法制宣传的载体,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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