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受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第6版(新农村)专栏:以案说法
劝架受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案例:一天傍晚,村民陈某闻听邻居张某夫妻吵闹,并渐渐发展到有打斗声,陈某便过去劝解。当他跨进张家厨房时,脚下一滑,整个身子摔在地上,导致股骨折断,并造成轻度脑震荡。事后发现,陈某摔跤是因为踩在张妻吵闹时摔碎的一罐食用油上。那么,陈某的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说法:关于本案,首先要弄清楚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陈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在该案中,陈某的行为在民事法律上可以视为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第二,陈某的行为目的是什么?在该案中,陈某的行为目的是平息张某夫妻的吵闹,避免他们感情和精神上受到进一步的伤害,以帮助维护其家庭的和睦关系。对于张某夫妻吵架,虽然陈某没有必须劝解的法定义务,但陈某的这种行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建设的要求,是助人为乐的高尚社会道德的体现。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的费用。”该案中,陈某受伤是缘于“管理他人事务”,受伤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踩在张妻摔碎的一罐食用油上,即陈某受伤与该“无因管理行为”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因此,陈某可以据此来要求受益人张某负担该医疗费。
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 李亮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