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标准
第12版(国内政治专页)专栏: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
确立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标准
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所长 滕少华
确立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标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确立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标准,有利于深入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形势,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战略和各项任务,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方向,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有利于正确把握时代脉搏,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及时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深入;有利于把人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动员全党和一切社会力量进一步搞好反腐倡廉工作。
确立衡量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辩证统一的原则。三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标准的主要内容。第一,看反腐倡廉工作是否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维护和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第二,看是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改进了党的作风,切实维护了党的先进性。第三,看是否对反腐倡廉工作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坚持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党和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第四,看是否全面落实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严厉打击了腐败行为,惩处了腐败分子,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第五,看反腐倡廉工作是否平稳发展并不断深入,民主法制水平不断提高,各项管理与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逐步解决。第六,看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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