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推进 规范运作 青岛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
第2版(要闻)专栏:
立体推进 规范运作
青岛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
本报青岛11月21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保的基础上,青岛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立体推进、规范运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建立起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住房、子女教育救助的政府救济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互济和优惠扶持政策的社会救助为补充,以社区组织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到今年9月,青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达到14979户共35317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5566户共50293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
近两年来,青岛在市内4区实施了“阳光救助计划”,即在操作程序上,实行透明操作。为规范“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程序,该市建立了“城市‘低保’标准化运作机制”;为规范“低保”家庭的社会救助方式,建立了“城市‘低保’辅助配套机制”;为规范“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运作和服务行为,青岛建立了“城市‘低保’监督机制”。
自去年4月1日起,青岛将城市“低保”的标准、申请程序、“低保”人员的责任、义务以及“低保”工作人员的职责等内容,再次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进行了公示。承诺实行城市“低保”“绿色通道”,比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提前5个工作日。
为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易进难出”的问题,青岛各级民政部门十分重视理顺“低保”的“出口”工作,帮助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员再就业,使他们逐步自食其力。
到今年9月,全市共为4602户共1145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9.9万元,较好地解决了青岛城市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同时,对困难群众实施了分类救助。目前,共有44名城市孤儿、470名农村孤儿、221名孤老和4801名残疾人得到了特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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