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意识与组织保障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短评
代表意识与组织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通过人大代表的努力得以解决,两个环节至关重要: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人大常委会提供的组织保障。前者使代表能够发现问题,从而提出议案、建议,后者则使问题解决的把握系数更大。
记者在采访上海市人大代表王卓贤时感触颇深。他对记者说:“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就是要做个有心人,关注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中的呼声。”做一个“有心人”,其实也不难,从大到上海市的整体城市规划,小到高速公路上的英文标识、公共汽车站牌的设置等等问题,上海市的人大代表在议案中都一一涉及。人大代表不是专职的工作,如何能够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还为百姓鼓与呼?自觉深入群众生活,站在群众角度去考虑问题,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另一方面,常委会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对凡是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议案和建议,都要认真协调加以解决。毕竟,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它的组织力量远远大于人大代表的个人力量。在协调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有效得多。
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真正行使国家权力,如何实现对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如何切实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落实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保障,这方面的经验亟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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