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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校园——应考虑未成年人特点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1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送法进校园——应考虑未成年人特点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送法进校园—— 应考虑未成年人特点 胡伟 艾伟   在进行法制宣传中,不少部门,如'...

送法进校园——应考虑未成年人特点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送法进校园——
应考虑未成年人特点
胡伟 艾伟
  在进行法制宣传中,不少部门,如消防、交通、法院、检察院、国税等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在未成年人当中开展有益于其健康成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无疑是件好事,但有些部门在开展送法进校园的活动时,却没有考虑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成长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小学生对这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缺乏积极性,造成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好的效果。
  比如,某国税局送税法进中小学校,但学生们却不感兴趣,国家税法固然重要,中小学生能了解国家税法知识增强纳税意识当然好,但中小学生毕竟时间、精力有限,并且距离税法还比较远,不可能花大量时间精力什么法律知识都去了解一些。
  因此,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时,应当结合中小学生的实际情况,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宣传那些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而不是不管什么法都往校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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