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高息为诱 百万“血汗钱”去无归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新案导读
“地下钱庄”高息为诱
百万“血汗钱”去无归
赵江波 进占魁
导读:高息,一个令许多人心动的字眼,同样也是一个需要我们共同警惕的字眼!近年来,“地下钱庄”利用高息揽储的案件不绝于耳,有关单位也曾屡屡提醒公众不要上当。尽管如此,飞蛾扑火的人却仍然很多。为什么?还是“贪”字在作祟。为了高息,冒本金不保的危险,值得吗?人们千万不要被高息迷了双眼。
为套取高额利息,竟然私自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余万元,导致130余万元无法收回的王满照、刘菊红夫妇最终双双蹲入了大牢之中。11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满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其妻刘菊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满照系灵宝市信用联社职工。1996年初,灵宝市阳平镇人刘某因开采承包的金矿急需资金,就找到远房亲戚、王满照请求帮忙。王满照与妻子刘菊红经商量后,决定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吸收存款以解刘某燃眉之急。从当年3月起,夫妇俩以高息从灵宝市焦村镇农民手中非法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息转借给刘某,从而赚取利息差价。截至2000年3月,王满照夫妇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9笔,合计3779686元。这些钱大多被王满照、刘菊红夫妇高息借贷给他人用于做生意,由于种种原因大量资金无力收回,造成1301970元的损失。2003年6月,许多群众由于无法讨回“血汗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