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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2003年法制工作回顾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3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2003年法制工作回顾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2003'...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2003年法制工作回顾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2003年法制工作回顾
  2003年3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务院工作规则》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突出强调了新一届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国务院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上了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
  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把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放在突出位置,要求制定行政法规,应当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意愿,并且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国务院今年全年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5件,制定公布行政法规28件,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及时制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依法抗击非典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为了解决非典防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信息不准、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国务院及时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确保这个条例全面、准确施行,国务院于5月15日召开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对该条例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政府如何应对危机和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地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如何配合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履行义务;同时,强化了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责任,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把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实践证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靠群众,二靠科学,三靠法制,依法防治是战胜突发疫情的重要手段。
  ——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建设,让法治更加体现人文关怀。2003年6月18日各媒体都发表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即将公布施行,旧的收容遣送制度将被废止。两天后,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该办法,一部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行政法规正式出台。新的救助制度鲜明地体现出“自愿”、“无偿”的特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自愿提出救助申请,受助人员的人身自由享有充分的保障,离站自由;社会救助作为政府职责,经费由政府负担,不向受助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为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4月27日,《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它的公布施行,对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03年7月2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就是向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获得基本法律服务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婚姻登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03年8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7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来条例中的“管理”二字,这不仅仅是名称的变更,它表明了在婚姻登记中政府职能从过去强调对婚姻登记的管理向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自主权利、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变。新条例取消了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由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强制性的婚前体检等规定,并要求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予以办理,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政府的便民原则。
  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国务院于今年4月、6月、7月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这些行政法规对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解决广大基层群众和农民的就医看病问题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抓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急需的制度建设。新一届国务院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抓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金融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急需的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议案》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等4个法律议案。
  ——高度重视维护公共安全所需的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新一届国务院今年先后制定了《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行政法规。这些法规涉及我国一些重要生产、生活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将会对推动安全生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
  ——“开门立法”,倾听群众意见,使行政法规更加充分体现最大多数群众的最大意愿。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充分反映民意,体现群众意愿,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即通过报纸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这也是近10年来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首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近4000条意见。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6月8日,该条例正式公布,媒体称业主开始真正当家作主。
  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决定,基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于加强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在报纸和网站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这进一步体现了新一届国务院坚持执政为民,科学民主决策,使行政法规更加充分体现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意愿的作风。
  二、积极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的过多过滥是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2001年起,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在全国启动。继2002年10月国务院宣布废止第一批共789项行政审批项目之后,2003年2月,第二批共406项的行政审批项目被废止,另外有82项行政审批项目被移交给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真正解决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需要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国务院于2002年7月5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了突出位置,确立了行政许可的一系列原则和重要制度,明确要求:行政许可设定于法有据,行政许可管理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快捷,行政许可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行政许可实施强化事后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国务院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2003年9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2003年9月28日,《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正式印发。
  2003年11月6日,在国务院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讲座上,温家宝总理进一步指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单纯是一部法律的执行问题,而是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大问题;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明年年初,国务院还将召开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并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部署。
  为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法制办从今年9月至10月先后举办了5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培训了1562名骨干;10月24日至25日,召开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制办主任和国务院各部门法规司司长参加的贯彻行政许可法会议,对如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通知作了初步部署。
  三、加强行政监督,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章备案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国务院今年在加强行政监督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新一届国务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加强对省部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依法行政观念。2003年全年,国务院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471件,到年底已办结443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明确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认真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切实解决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等问题。据对今年上半年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步统计,各地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71件,受理23847件,其中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责令履行职责的4783件,占受案总数的20%。
  ——及时清理涉及收容遣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以后,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务院法制办负责组织清理了涉及收容遣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最新清理结果显示,全国应修改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709件,其中:应该废止的共560件,目前已废止403件,占73%;应该修改的共149件,目前已修改49件,占33%。涉及收容遣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引导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于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国务院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目前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立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
  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法制办于2003年8月14日至16日组织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了这些年来我国依法行政的实践经验,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展望、政府立法工作、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培育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以及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理论环境。(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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