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家在发票上捣鬼
第6版(新农村)专栏:
警惕商家在发票上捣鬼
消费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可以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所凭证。但笔者发现,许多农民朋友不会识破个别商家在发票上耍的花招,从而给自己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留下了隐患。
花招之一:强辞狡辩。农民李某在商店买了一捆塑料薄膜,按正品付款56元。下地覆盖时,只有外层的部分薄膜可以使用,内层的全是残次品。李某气愤之余投诉到消费者协会,但发票上只写着“塑料薄膜一捆”,商家倒打一耙,说他们本来卖的就是残次品。消协也无能为力。
花招之二:戳记互换。王某因家里要办喜事,在一家酒店买回一箱酒。谁知开瓶一喝,竟然是大量的水兑了少量酒。王某气愤地搬了酒箱并带了发票找商店退换。但商家指着发票说,这上面是字迹不清的菱形章,可我们从来没用过菱形章,这货根本不是我们卖出去的。王某非常气愤却又无可奈何。
花招之三:以旧充新。有些个体公交车把一些过时的旧票售给乘客,有的商店、饭馆用国、地税机构分设前的旧发票冒充新发票,消费者根本无法报销。
河北省成安县地税局 李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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