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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1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 钟真真   完善的信用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制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 钟真真
  完善的信用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法律框架基础,就是法律制度。国家以各种法律形式规定权责关系;第二层是市场惩罚和政府约束,主要是针对市场参与者。比如,违规企业和资产质量不好的企业得不到新贷款,做假账的上市公司股票会下跌甚至停牌;第三层是道德约束,这是更高层次的,是从文化和道德角度来约束。要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这三个层次相互作用、相互支持,缺一不可。
  创建和维护信用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各级政府的努力。没有政府的培育和完善,没有政府的参加,信用环境不会自然形成。只有政府才能促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办不到的事情,或市场相对不发达时,只能靠政府来弥补。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的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制保障不力是整顿和建立信用秩序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系的保障。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础。
  加强维护信用制度的法律建设。一是要完善我国民法及有关法律中关于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信用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并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二是参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公正信用报告法,制定有关法规,严格规范涉及信用信息记录、使用及评估活动的机构和组织的行为;三是对债务人的违约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同时要完善刑法中对欺诈和非法侵占等恶意背信行为的有关规定,依法惩治此类犯罪,包括法人犯罪和政府工作人员犯罪。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法律制度,还需要建立起开展信用管理的联合征信的法律体系,要及早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以法律规范信用的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在建立失信约束机制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应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人及个人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经过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积累,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大大普及,使得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法人及个人信用管理法律体制在技术和社会整体环境方面都已具备条件。这一制度的建立,对理顺市场经济关系,加强社会稳定,强化纳税意识,提高精神文明程度,降低社会信用危机发生的可能和改善投资环境都有极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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