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会上指出 坚持“严打”方针 加强治安管理
第1版(要闻)专栏:
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会上指出
坚持“严打”方针 加强治安管理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今天,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京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在会上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严打”方针,加强治安管理,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罗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狠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治安防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防范。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针对取消收容遣送措施对社会治安带来的新问题,罗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对社会治安加强管理,一方面要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制订有关法规,确保治安管理工作不留空白、有法可依。
罗干说,经过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我们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有所提高,但社会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近来一些地方刑事发案增多,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什么犯罪严重,就依法严厉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坚决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限期改变治安面貌。要认真查清产生治安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教育、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罗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要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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