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正义——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龙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执法者风采
铁肩担正义
——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龙
王常顺
在河北省古城保定,提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李玉龙,熟悉的人都竖起大拇指。从事检察工作八年来,他所分管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审批批捕工作在全省考核中连续三年保持第一,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优胜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九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控告申诉处连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他个人也于2002年被评为“保定市十大杰出青年”,2002年8月被评为“行风评议先进标兵”。
在“严打”整治斗争开始不久,起诉处报送给他的起诉书中屡屡涉及一个名字——李某某,但均注明“在逃”。为了查个究竟,他带着有关的同志,一连十几天深入到保南各县,夜以继日地听案子,搞调查,然后把这一带的数起大案联合起来综合分析发现,定州、曲阳、满城的几起绑架、涉黑、涉恶、涉枪案件,粗看起来都是单独作案,但实际上都与李某某案有牵扯,是以李某某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作案。在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他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选派50余名精兵强将参与,此案升级为市公安局侦查的大案,被省院、高检院、公安部列为“严打”整治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可随着侦查的步步深入,他发现这一团伙的另一主犯李某某的哥哥不仅参与了一桩令人震惊的绑架强奸案,还参与了绑架石家庄市某银行裴某某索要9万元现金的案件。李某某之兄被抓获后,在某县公安局以3000元取保,后在逃,直接影响了李某某全案的侦破。身为副检察长的他,果断地向省院做了汇报,强烈要求查处其中的渎职行为。省院领导非常重视,派石家庄市院法纪部门赴行唐、定州等地对此案的“保护伞”问题查了个水落石出,终于使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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