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打基础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法制纵横
学习打基础
嶷山
万丈高楼平地起。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只有通过艰苦学习才能打下牢固基础。
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目的要明确。为什么要学习?在知识经济时代,新事物层出不穷,知识更新换代快,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步伐。对于广大检察干警,不学习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难以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要有学习的紧迫感,要有只争朝夕的勤奋精神。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干部是我们工作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带头人。俗语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导干部不通过学习提高素质,对我们的事业是不利的。领导干部带头学,有示范效应,有利于营造一种学习气氛。大庆市检察院在全市两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中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其中包括每名班子成员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调研文章或理论文章、搞一次主题演讲、上一次党课等。这个要求很具体,也有效果。
要有好学风,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什么?学政治理论,学法律,学检察业务……要学的东西很多,关键要学以致用。我们提倡的学习是虚实结合,学习是为了促进工作。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宪忠通过调研,撰写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八大体系”及“三十六计”》。这样的学习,个人能出成果,对工作有具体指导作用。
在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教育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要努力把学习变成组织行为,变成干警生活习惯,努力营造出一种人人都在学习之中,处处都是学习之所的良好环境。通过学习,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检察工作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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