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莫把“绿色认证”变成“黑色交易”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莫把“绿色认证”变成“黑色交易”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读者来信 莫把“绿色认证”变成“黑色交易” 杭春燕 李扬 高杰   前不久,在'...

莫把“绿色认证”变成“黑色交易”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读者来信

莫把“绿色认证”变成“黑色交易”
杭春燕 李扬 高杰
  前不久,在江苏省无锡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的该市十大环境违法案件中,名列榜首的无锡维新漂染有限公司,竟是一家持有l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维新漂染公司是通过北京一家认证中心获得l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今年8月,无锡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先后两次对维新漂染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严重超负荷运行。更为恶劣的是,该公司竟使用防汛水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锡北运河,造成运河水质严重污染。
  根据维新漂染公司偷排污水的违法事实,无锡市环保局对其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罚款。
  据了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做出决定,责成北京那家认证中心停业整顿6个月。
  当前,l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成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一种手段。由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市场化行为,极易变成“买卖关系”:企业一手交钱,一手拿证。
  笔者认为,为防止绿色认证变成金钱交易,必须尽快建立健全认证监督程序:
  一是要采取准入制度。由环保部门对认证单位的认证资质进行必要审核,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正式认可的证书和认证业绩,办理准入本地区开展认证工作的手续,并对认证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二是环保部门要参与认证全过程。
  认证单位应该先到环保部门了解企业日常的环境行为,真正对企业做到心中有底。在认证过程中,要让当地环保部门参与审核和评价,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在认证单位通过体系认证之后,要在企业所在地的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体系认证的企业名单、认证单位名单,让社会各界监督。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