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革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召开 陈革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和“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第4版(要闻)专栏:
陈革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召开
陈革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和“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本报南宁11月11日电 记者裴智勇、罗昌爱报道:今年7月5日,本报曾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发长篇通讯,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优秀人民检察官陈革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报道完稿时间是7月1日,那时,记者刚刚从北流采访患病中的陈革归来,当晚含泪写成这篇报道。哪知第二天,7月2日清晨,不幸的消息传来:陈革同志已经于当日凌晨2时30分离开人世。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联合在南宁召开追授陈革同志荣誉称号暨命名表彰大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革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宣读了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追授陈革“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际瓦宣读了自治区党委追授陈革“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等出席表彰大会,并发表了讲话。
以“做人要坚强,办案要办铁案”为不变信念的陈革原是广西北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技术科科长。1990年大学毕业后,陈革没有选择就业大城市,也没有去经济发达地区,毅然决定回到家乡、回到条件艰苦的地区工作,到广西北流市检察院做一名普通的书记员。13年来,他先后审理起诉和出庭公诉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准确率达100%,先后12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贾春旺在讲话中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开展向陈革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入学习陈革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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