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成制度 选拔有依据 天津千余局级干部进考场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学法成制度 选拔有依据
天津千余局级干部进考场
本报讯 11月8日,天津市1072名局级干部走进考场,参加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市司法局于今年4月1日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天津市83000余名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此次考试分科级及以下、处级、局级三个阶段进行。目前,科级、处级干部考试已经结束,第二批400名局级干部考试将于11月15日进行。这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在天津市尚属首次。
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是天津市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学法用法和干部培训工作要求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培养考察干部的有效途径。天津市已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第四季度组织统一考试,将考试考核结果及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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