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
第4版(要闻)专栏:
山西: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
本报太原11月10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山西省日前宣布,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省首批共有15个试点县,今后将以20%的速度向全省扩大推广,力争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省。
据调查,山西省农民病患因经济困难未就医的高达51.4%,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占全部贫困户的30%。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山西省委、省政府规定,从2003年至2010年,全省各级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经费将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2005年将全部完成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同时对贫困地区乡村两级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志愿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院毕业生给予适当补贴和政策倾斜。
目前,山西省6所贫困县医院已纳入国家贫困县医院建设规划,15所贫困县医院、11个县防疫站、10所县妇幼院、120所乡中心卫生院列入国家“十五”卫生专项建设规划,到2010年将有效发挥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整体功能,从而将更有力地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健康。
山西还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明文规定,省、市、县三级财政为市区以外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11元,其中省财政按每年每人6元补助,市(地)财政补助不低于每年每人3元,县财政补助不低于每年每人2元;市、区两级财政对市辖区农民补助不少于每年每人15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个人缴费每年不低于10元,市区农民每年不低于15元,非贫困地区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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