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也要以人为本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经济时评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也要以人为本
朱隽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口的过快增长和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我国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黄土高原、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频频“呼救”。国家已经在这些地区大力投入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但是这种治理不应该单纯追求生态效益,更要注意解决治理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因为水土流失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通常很低。以珠江上游南北盘江地区为例,这里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部分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有数据显示,2001年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人均GDP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50%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水平的66%,还有647万贫困人口。在这样的地区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如果不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入手,往往会使治理成果再遭破坏。
实践表明,治理水土流失成败的关键在于治理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凡是在治理过程中,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取得实惠的地方,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就高,治理的成果就能巩固,生态建设的目标就能实现。反之则往往以失败告终,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所以在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群众脱贫致富的关系,必须把水土保持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上。
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就要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以抢救土地资源、科学利用水土资源、发展经济为目的,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建设水土保持防护林、薪炭林,建好沼气池,开发小水电,让农民不再为燃料发愁;开发适销对路、市场前景良好的经济果木林,为农民增收增加新途径。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摒弃传统的放养方式,推进封山禁牧、轮封轮牧、舍饲养畜等措施,减轻生态压力,保障综合治理成果。同时可以拓宽生产门路,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特色旅游业等,真正为治理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找到出路,为他们的长远发展找到依靠,从而使治理区生态环境建设逐步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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