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桃城区——“协议养老”去心病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乡村新事
河北衡水市桃城区——
“协议养老”去心病
本报记者 张志峰
子女奉养老人需要立下文书吗?河北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就出现了这样的“协议养老”。
针对农村的一些弃老现象,去年9月以来,衡水市桃城区推出“协议养老”。规定凡年满60岁或未满60岁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均为赡养对象,由各村村支书、妇代会主任等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吸收有威望的村民为成员,根据本村的实际生活标准、家庭收入状况,确定合理的赡养老人的标准。以此为基准,上不封顶,由老人和儿女签订协议,每月兑现一次。年末,活动领导小组逐户走访,一一询问老人,检查、督促协议落实情况。他们还定期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评选“尊老敬老好儿女”,组成宣讲团,到各村去“现身说法”。
“协议养老”使养老的内容具体化,有章可循了。老人们则认为“协议养老”帮他们“去掉了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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