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 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工作进展顺利
第2版(要闻)专栏:
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
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工作进展顺利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夏长勇报道: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今天闭幕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指出,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党的十五大以来,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
夏赞忠说,据统计,党的十五大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项,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的有120余项。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和修订了几个重要的基础性法规。1998年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起草,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党内法规。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制定了一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惩戒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一批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制定了一批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程序的规定,并加强了法规修订、清理、解释、答复工作。
夏赞忠透露,我国将在2010年前建立起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可以简述为: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由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或认可,包括其他有党内法规制定权或国家立法权的党组织、地方人大、行政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若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规、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班子已对条例数易其稿,并报送中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正在抓紧修订。《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暂行条例(草案)》经过3年的努力,现已被列入国务院2003年必须出台的一类法规项目。将与这个暂行条例一同出台的《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草案)》,已报国务院审议。此外,《国家廉政法》的调研、论证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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